去年7月份發現霸丸的文章被旅行社不當的使用,因此將所有的圖文截圖存檔,到保智大隊做筆錄報案,經過了快一年的時間,對方已經和解並賠款,寫這一篇的原因,就是要告知【有心人士】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!!霸丸的部落格沒有鎖右鍵是因為很多朋友在查資料時,方便複製再做搜尋,但並不是告訴你可以將圖文作為私人或商業用途,曾經有人寫部落格需要,來信詢問,霸丸也是有給的,這差在哪裡,在告知及知情同意,所以在本人未知情及未同意的狀態下,霸丸稱為盜文及盜圖,是會採取法律行動的!
在保智大隊要做影音及文字筆錄,並交付相關的資料,約3-4個月不等,就會收到法院傳票,接著到場說明,現場會有檢察官與書記官,一樣錄音錄影。
如果雙方同意和解,就等待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。
現場如果雙方談妥條件,就寫撤回告訴狀,當場可以撤回民事告訴,但因為當天金錢還沒匯入,所以霸丸等金錢匯入再到法院撤回刑事告訴。
以上圖片告訴大家,事件非子虛烏有,的確是有告訴有賠償的,引用調解委員的一句話,盜圖文者,得不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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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克
2013-08-01 於 06:08:11如果未經店家同意擅自拍照上傳評價,請問是否會觸智慧財產或肖像權呀?
版主回覆:(05/08/2013 03:17:54 PM)
如果門口沒張貼禁止圖,拍攝了,照片的智慧財產權是屬於拍攝者的!
肉圓
2013-06-26 於 06:30:08樓上….你的留言,我回覆你看不到,建議你用FB或其他痞客邦通用的留言身分留言。
Linda Lee
2013-05-03 於 01:15:44給您一個推推…
支持~~
版主回覆:(05/05/2013 03:22:45 PM)
謝謝!
浪子
2013-05-02 於 03:16:57Good Job!
young
2013-05-02 於 03:15:07好啊~給妳讚一個.推一個~~
兩光煮婦Eva
2013-05-02 於 02:33:56good
天空的cheery
2013-05-02 於 01:54:13本來就是咩~打字手會酸 想內容頭也會痛 連照片有時還要編排一下~一篇文章下來也是會累捏!一定要給盗圖文的人一點教訓的!
版主回覆:(05/08/2013 03:18:31 PM)
真的!!
有時一弄就是一天了!
訪客
2013-05-02 於 00:50:28太好了!!
別人的心血怎麼可以亂拿來用,
支持你!!!!!!
假日農夫
2013-05-02 於 00:27:43每篇文章都是部落客的心血
當然要捍衛
版主回覆:(05/08/2013 03:18:55 PM)
沒錯!
這些文章都是自己花時間寫的,一定要捍衛!
王小茹
2013-05-01 於 20:55:55保障智慧財產權!推~
版主回覆:(05/05/2013 03:24:30 PM)
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心血!
Amanda
2013-05-01 於 18:38:57所以最後是和解賠款
是該給他們一個教訓
版主回覆:(05/02/2013 10:50:13 AM)
真的是希望別再來盜文了~~